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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一分行被罚款115万 贷款管理不到位致信贷员违法放贷3166万

科技金融在线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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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公布一则罚单,工商银行绍兴分行由于存在贷款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15万元。同时,有三人被处罚,其中被禁业十年的俞某曾违法发放贷款三千多万。

  

  监管一纸罚单,牵出工商银行多年前的一起违法发放贷款案件。

  

  日前,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公布一则罚单,工商银行绍兴分行由于存在贷款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15万元。

  

  从罚单得知,有三人牵涉进贷款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之中。

  

  其中,赵某华对工行绍兴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行为中2014年至2015年期间发放的2笔贷款负有管理责任,被监管给予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的行政处罚。

  

  赵某平对贷款管理不到位行为中2006年至2008年期间发放的8笔贷款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于警告处分。

  

  而对这8笔贷款负有直接责任的则是俞某,故其也被给予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俞某在上述8笔贷款发放中所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早前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二审刑事裁定书披露了诸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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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房企骗贷案

  

  提到俞某的问题,还得从浙江一家房地产公司进行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的事情说起。

  

  此前,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刑事裁定书,将这家房地产公司的犯罪过程公布于众。

  

  根据文书,这家地产公司叫浙江暨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暨阳房产),法定代表人为何某章。

  

  2004年11月,暨阳房产的前身公司与诸暨市暨阳街道一村级经济合作社(下称: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开发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一时代广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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