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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董秘增持8万股 4万股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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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日讯 西安银行(600928.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董事会秘书石小云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于2023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8%,增持价格为3.46-3.48元/股,增持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石小云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70,000股,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4%。石小云承诺上述所购股份自买入之日起三年内不减持。 

  

  公告显示,因石小云亲属对窗口期时间理解错误,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操作过程中,有40,000股股份的增持是在2023年10月30日,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同日进行,增持价格为3.48元/股,上述增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在知晓上述信息后,石小云第一时间向董事会进行了报告,并就上述行为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石小云将持续加强对其亲属关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的督促提醒,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经公司核查,石小云亲属在窗口期增持股票的行为并非主观故意,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将以此为戒,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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