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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IPO | 炜冈科技“一股独大” 内控问题凸显,大量资金买理财,募资必要性存疑

证券市场红周刊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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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周刊 | 汪佳蕊
  炜冈科技家族企业特征十分明显,而其内控问题也令人担忧,其实控人不但使用个人银行卡收取货款,形成对公司资金占用,而且公司还存在现金交易、第三方回款等不合规情况,更重要的是,其存货居高不下,公司募资必要性存疑。
  此前,在《红周刊》刊发的《炜冈科技研发费用有“掺水”嫌疑,身陷“价格战”又逢原材料、外销成本上涨,发展前景堪忧》一文中,《红周刊》曾对炜冈科技参与行业“价格战”、原材料价格和外销相关费用上涨,以及研发费用“掺水”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实际上,除了上述问题外,炜冈科技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家族企业特征明显
  批量注销关联公司存疑
  从股权结构和管理架构来看,炜冈科技是由“一家三口”高度控股的典型家族企业。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炜冈科技的实控人为周炳松和李玉荷夫妇,其中,周炳松直接持有公司34.86%的股份,李玉荷直接持有9.65%的股份;承炜投资由周炳松持股80%,李玉荷持股20%,二人通过承炜投资控制公司42.78%的股份。因此,实控人周炳松、李玉荷共同控制炜冈科技合计87.29%的股份。
  周翔作为周炳松和李玉荷之子,为炜冈科技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也是炜仕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控制炜冈科技4.03%的股份。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周翔在行使股东权利、参与董事会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均需遵循其父母即周炳松、李玉荷的意见,与二人保持一致。因此,周炳松、李玉荷和周翔一家三口共计持有炜冈科技91.32%的股份,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
  不仅如此,炜冈科技还存在大量近亲持股的情况。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实控人的兄弟姐妹也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其中,公司实控人周炳松之兄周炳文、周炳光,李玉荷之弟李剑波、之姐李玉琴、李玉莲、之妹李玉云,均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详见附表)。在这种状况之下,很容易出现大股东利用高度集中的表决权,在公司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方面“一言堂”,为自己利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实际上,实控人父子就曾多次占用公司资金,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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