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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全面开征仍存不少难点 业内称最可能试点先行

财联社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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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联社(北京,记者 王宏)讯,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在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一节中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这并非年内首次释放信号。今年5月11日,财政部就首次公开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业内专家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是一贯以来的说法,从“做好试点工作”的表述看,可以预期在比较快的时间内有相应方案在试点城市落地。
  专家还表示,房地产税最可能是以试点的方式来推进,有较大概率是做授权试点。另有专家指出,房地产税的复杂性导致至今没有正式推出,全面开征存在不少难点。此外,《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还从共同富裕的角度提及税收改革与立法,专家预估在比较短的时间里,会有相应的一些政策出台。
  房地产税最可能试点先行 或加快在试点城市落地
  关于“积极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与改革,推进试点工作”的表述,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积极稳妥推进房产立法与改革”是一贯以来的说法。而“推进试点工作”,从表述来看,一种理解就是在现有的上海重庆基础之上,重新进行制度设计,更可能是增加新的试点城市做相关工作。“相信应该在比较快的时间里,有相应的方案在试点城市落地。”
  王桦宇表示,“可以预期房地产是以先试点的方式来推进,应该是会加快,有较大概率是做授权试点。具体的形式是制定房地产税法,还是国务院按照授权立法的规定在地方采取新的试点方案等,都有可能。”
  第一,从立法经验上看,试点是国家税收立法很重要的经验。税种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试点总结经验,使税制改革的影响掌握在可控范围内。第二,从税种特点来看,房地产税作为不动产税所针对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特点,所以做试点是可以控制在特定区域的。第三,从税种属性上看,房地产税是一个地方税,和地方税改革有紧密联系在一起,牵一发动全身。因此,王桦宇表示会有试点的政策意图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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