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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府谷法院发布养老诈骗案例:伪造“收藏品”骗取老人5500元

中国经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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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4日讯 近年来,有些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招摇撞骗。近日,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发布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假充真骗局”,被告人杨某某以假银元充真,骗取受害人现金5500元,受害人在受骗时年满65周岁,被告人系诈骗老年人财物。 
  以假充真 
  120个假银元骗取老人5500元 
  2020年9月5日8时许,杨某某驾驶无牌照红色豪爵牌摩托车来到府谷县XX镇XX村XX村刘某甲的家中,以询问路况为由和受害人刘某甲搭话,期间经过诱导,以假充真向刘某甲以每个50元的价格出售假银元120个,又赠送给刘某甲4个假银元,非法获利5500元人民币。 
  2020年9月12日23时许,刘某甲之子刘某乙发现其父母被骗,打电话报警。 
  2020年9月17日14时许,府谷县公安局孤山派出所民警在府谷县黄河二桥将乔装为工人的杨某某抓获。2020年9月18日,向其扣押随身携带的银元60枚、小瓷罐1个,人民币7180元。向其扣押的60枚银元及向受害人提取的124枚银元经鉴定均系假银元。 
  经陕西民间艺术收藏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向被告人扣押的60枚银元及向受害人提取的124枚银元共184枚钱币在字口、锈迹、工艺、包浆等方面有认为加工痕迹,与真品不符,均为仿品。 
  府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假充真,骗取受害人现金55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受害人在受骗时年满65周岁,被告人系诈骗老年人财物,酌情从严惩处。故对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随案扣押的184枚钱币仿品、装钱币仿品的小瓷罐1个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不要轻信“收藏品”等诈骗常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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