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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开门红”失利,单月罚单超百万,多项投诉排名靠前

全球财说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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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中国人寿财险迎来了开年第一次行政监管措施。监管部门在备案产品抽查中发现其多处违规,要求其对在售产品进行自查整改。
  实际上,今年以来中国人寿(601628.SH,02628.HK)收到监管机构的多个处罚分外引人瞩目。经统计,单2月就有数家分支公司被罚近250万元;在相关部门统计的2021年第四季度消费投诉中多项排名靠前。
  经营层面,1月中国人寿原保险保费同比下降5.34%,在5大上市险企中保费增速排名垫底。2021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寿险新业务价值继续下滑,新单增速持续承压。
  除了罚单引发关注,公司高层的变化也颇受关注,董事长因严重违法违纪被调查,2月2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长因无法履行董事职务正式辞职。
  开年迎来强监管
  单月罚款近250万
  2月28日,河南银保监局鹤壁分局发布一则处罚信息,中国人寿鹤壁分公司因承诺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10万元。
  而就在4天前,云南监管局刚发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寿红河分公司因存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以罚款30万元。
  经不完全统计仅2月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关于中国人寿违法违规被处罚款金额就近乎高达250万元。
  涉及中国人寿鹤壁分公司、红河分公司、普洱分公司、昆明分公司、中国人寿财险云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财险盘龙区支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分别被罚10万元、30万元、5万元、74万元、91万元、32万元不等。
  被罚事由包括存在遗失营销服务部许可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编制虚假业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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