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财经 > 观点评论

|观点评论

碳市场仍需扩容增品强制度

经济日报

|
  

  碳排放权交易是促进高效益、低成本减排温室气体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政策工具。我国于2021年7月份启动全国性碳市场的线上交易,碳市场正式由区域试点进入全面铺开阶段。截至今年7月19日,率先纳入的2162家发电企业的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到2.40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110亿元。

  

  运行两周年以来,全国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制度规则设计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碳定价功能初步形成,引导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逐步显现,省间交易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基本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不过,全国碳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较为明显的不足,主要包括:交易主体只有控排的发电企业,过于单一且同质性强;交易品种几乎全部为现货,长期品种仍为空白;履约驱动“潮汐效应”明显,超五成的成交量和成交额集中在临近履约期,流动性低;金融机构缺位,难以形成合理有效的碳定价机制;等等。

  

  未来,要进一步强化全国碳市场对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在步调上,应合理把握松与紧、快与慢,循序渐进推行各项政策,留足政策调整的空间。在方法上,要强调统筹协调的系统观念,加强全国碳市场与地方碳市场试点、碳市场相关政策与其他减污降碳政策的衔接配合。在举措上,应以解决交易主体、品种、方式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向成熟市场的方向加以完善。

  

  一是加快市场扩容。在行业扩容方面,生态环境部已开展专项研究工作,条件基本成熟,应在前期长期积累的企业碳排放数据核算、报送与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其他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案,按照“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原则,“十四五”期间纳入完毕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化工、建材等其余高耗能行业。在主体扩容方面,完善准入条件、适当降低门槛,使更多机构、个人参与到全国碳市场中。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其中,优先纳入部分信用资质好、受严格监管的机构参与碳配额和碳信用交易。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