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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股权转让或打折 专利发明人现身关联方涉嫌向实控人“让路”

金证研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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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翻开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的招股说明书,其表示,主要经营业务等方面,与实控人及其亲属控制的珠海丽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丽亭”)没有重合。
  而“暗有乾坤”的是,2015年,信邦智能或已开始申请泊车机器人专利,而信邦智能产品构成或并未涉及泊车机器人,而2018年成立的珠海丽亭则从事汽车搬运机器人领域业务。不仅如此,珠海丽亭CTO首席技术官“汪川”,或系信邦智能多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而“汪川”是否来自信邦智能?信邦智能是否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珠海丽亭?个中缘由或值得细品。
  另一方面,关于信邦智能实控人之子在信邦智能的任职时间,招股书信披前后矛盾,信息披露质量或受拷问。此外,2018年12月,信邦智能实控人股权转让价格参考母公司每股净资产金额等因素确定,转让价格不仅低于同期公允价格,亦低于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价格,令人唏嘘。
   
  一、专利发明人与关联方首席技术官重叠,涉嫌向实控人让渡商业机会
  历史上,信邦智能申请了多项泊车机器人相关专利,而其产品构成或并未涉及泊车机器人。
  据招股书,2015年2月10日至2017年11月9日,信邦智能共申请了11项有关泊车机器人的专利,且均获得授权。
  具体看,该11项专利分别为专利号为ZL201520877053.1的“一种多功能可调泊车机器人”、专利号为ZL201520882162.2的“一种大小可调的泊车机器人”、专利号为ZL201520099855.4的“一种多功能泊车机器人”、专利号为ZL201520100579.9的“一种横向泊车机器人”、专利号为ZL201510072536.9的“一种多功能泊车机器人”、专利号为ZL201510072652.0的“一种可升降泊车机器人”、专利号为ZL201510073426.4的“一种横向泊车机器人”、专利号为ZL201510073535.6的“一种横向泊车机器人”、专利号为ZL201510073589.2的“一种纵向泊车机器人”、专利号为ZL201510073282.2的“一种纵向泊车机器人”、专利号为ZL201730550432.4的“智能停车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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