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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股份IPO:第一大客户与第一大供应商重合 应收款项合计占比显著高于行业

中国网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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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股份”)回复深交所首轮问询并更新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此次IPO,华达股份计划募集资金5.34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卫星互联高可靠连接系统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华达股份存在第一大客户与第一大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收入及采购占比较高引深交所关注。同时,公司应收款项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遭深交所问询。此外,公司偿债能力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远高于行业均值。
  第一大客户与第一大供应商重合
  华达股份成立于2000年,公司主营业务为电连接器及互连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射频同轴连接器、低频连接器、射频同轴电缆组件等三大类。
  财务数据方面,2019-2021年的报告期内,华达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54亿元、6.37亿元和7.56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5000.26万元、6651.82万元和7770.8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华达股份第一大客户、第一大供应商、第一大外协供应商均为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报告期内,华达股份从中国电科下属单位A1采购电缆的价格低于从原厂商处采购价格。
  此外,华达股份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收入及采购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6.51%、39.86%、43.22%,采购额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57%、66.22%、62.75%。同时,公司招股书与保荐工作报告披露的客户与供应商重合金额及占比存在差异。
数据来源:华达股份首轮问询函回复
  对此,深交所要求华达股份说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同为公司第一大客户、第一大供应商、第一大外协供应商的合理性,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的交易实质,是否构成受托加工行为,公司对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是否构成重大依赖。华达股份还需要说明招股书与保荐工作报告披露的客户与供应商重合数据差异原因,并进一步披露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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