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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利尔北交所IPO过会 东吴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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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47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召开,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利尔”)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格利尔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磊、崔鹏飞。

  格利尔主要从事照明产品及磁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布局兼顾广度与深度,多年来坚持照明业务与磁性器件业务协同发展。公司以磁性器件技术为支撑,广泛拓展照明、新能源、通信、工业控制、电声器件等多领域应用场景;同时深挖照明场景,掌握从电源到LED灯具等照明产业相关技术,将产业链延伸至终端照明解决方案。公司已成为一家实现照明业务与磁性器件业务互相促进、联动发展的综合创新型企业。

  格利尔控股股东为朱从利,实际控制人为朱从利、赵秀娟。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从利直接持有公司41.56%的股份,赵秀娟直接持有公司12.70%的股份,朱从利、赵秀娟系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控制公司54.26%的股份,且朱从利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朱从利、赵秀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格利尔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50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7.50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格利尔本次计划募集资金1.0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意见

  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对格利尔国际销售的定价原则,并说明销售价格是否公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格利尔国际股东Zhengyu Yan是否存在销售定价的相关协议及约定,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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